事關安居房申報!三亞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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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口才大全
發布 :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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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安居房常態化申報的通知為更好地保障全市居民和引進人才住房需求,進一步提升安居房審核分配效率,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辦〔2020〕148號)等規定,現將2023年度安居房常態化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申報方式通過“海易辦”APP申報。二、申報條件(一)社保或個稅條件1.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戶的本市居民,無社保個稅年限要求。2.在2020年4月28日后落戶的本市居民或未在本市落戶的引進人才,需在本市至少連續繳納24個月的社保或個稅。3.未在本市落戶的非引進人才,其在本市至少累計繳納60個月的社保或個稅。(二)房產條件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申請人須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規定。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3.未落戶本市的申請人居民家庭需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已落戶本市的申請人居民家庭及引進人才居民家庭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33㎡。4.申請人離異后申購安居房,且婚內已購買住房的,申購時原則上需離婚滿3年。5.申請人須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辦〔2020〕148號)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三、申報分配流程(一)申報方式1.自行申報。申請人通過登錄“海易辦APP”,選擇“全部服務”→“住房與不動產”→“海安居”→“資格申請”→選擇“三亞市”點擊“確定”按鈕,進入資格申請頁面,并按照相應提示進行申報(系統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2.協助申報。對網絡申報存在困難的家庭,可前往三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三亞市吉陽區月川中路2號,聯系電話:0898-88271827),由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申報。溫馨提示:鑒于現場協助申報的工作人員有限,為防止出現排隊等候,給市民群眾造成不便,建議能夠自行完成網絡申報的申請人盡量采用自行申報方式。已通過“海易辦”APP完成申報、“資格詳情”頁面顯示“查看準購通知書”的申請人,無需再次申報。(二)審核公示流程對于申請資料齊全的申請人,每月10日前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名單于當月月底前通過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以下簡稱市住建局官網)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將納入我市安居房輪候庫。(三)項目登記納入安居房輪候庫的居民家庭可進行項目登記。安居房項目限時登記公告通過市住建局官網發布,輪候家庭在規定時間內選擇項目登記(操作流程見附件2)。登記結束后,將在市住建局官網上公示登記名單。(四)選房由項目開發商負責組織登記成功的家庭參與選房并簽訂選房確認書,未簽署選房確認書的,視為放棄該項目選房資格。(五)合同簽訂由項目開發商將已選房人員名單報三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復核合格的人員進行網簽并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不合格人員將取消安居房輪候資格。四、特別事項(一)申購人家庭應當由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本人提出申請。(二)房號選定后不得調換,由購房人與項目開發商辦理購房合同簽訂手續。(三)申請人有以下情形的,5年內不得在三亞市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情節嚴重的,將視情況記不良誠信記錄,涉嫌違法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安居房申購資格的;2.在審核階段通過不正當手段或者違法方式獲得安居房申購資格的;3.申請人在簽訂選房確認書后,如因個人原因放棄選房購房的;4.其他違法違規和違反政策的行為。五、工作要求安居房申報工作全流程接受社會監督,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全程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在安居房申報、審核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和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附件: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3年11月29日來源: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編輯:陳美瑩審核:廖寶玉